32.动物诊疗活动机构应具备的条件:(1)符合规定的场所;920执业兽医;(3)兽医器械和设备;(4)完善的制度。
33.动物诊疗机构应向县以上兽医主管部门申请动物诊疗许可证;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办登记注册手续,取得营业执照。
34.动物诊疗活动中的防疫要求:卫生安全防护、消毒、隔离、诊疗废弃物的处置等。
35.动物防疫监督管理: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36.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事与动物防疫有关的经营性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37.执业兽医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结于警告,暂停6个月至1年的诊疗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注册证书;(1)违反诊疗操作技术规范,造成或可能造成动物疫病传播流行;(2)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兽药和兽医器械;(3)不按照要求参加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和扑灭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