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由执业兽医考试网编辑的“2020年全国执业兽医考试法律法规复习资料9”
11.对受威胁区采取的措施:(1)对易感动物进行检测;(2)对易感染的动物根据需要实施紧急免疫接种。
12.应急组织体系:由应急指挥部,日常管理机构,专家委员会,应急处理机构四部分组成。
13.应急指挥部:分为全国级,省级。
14.日常管理机构:包括农业部、省、市、县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
15.专家委员会:由突发重大动物疫情专家委员会和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专家委员会组成。
16.应急处理机构:包括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和出入检验检疫机构。
17.一类动物疫病:(共17种)口蹄疫、猪水泡病、猪瘟、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非洲马瘟、牛瘟、牛传染性胸膜肺炎、牛海绵状脑病、痒病、蓝舌病、小反刍兽疫、绵羊痘和山羊痘、高致病性禽流感、新城疫、鲤春病毒血症、白斑综合征。
18.人兽传染病:(共26种)牛海绵状脑病、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炭疽、布鲁氏菌病、弓形虫病、棘球蚴病、钩端螺旋体病、沙门氏菌病、牛结核病、日本血吸虫病、猪乙型脑炎、猪二型链球菌病、旋毛虫病、猪囊尾蚴病、马鼻瘟、野兔热、大肠杆菌(O157:H )、李氏杆菌病、类鼻疽、放线菌病、肝病吸虫病、丝虫病、Q热、禽结核病、利什曼病。
五.兽药管理法律制度
1.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的兽药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作。
2.经营兽用生物制品的企业,必须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提交证明材料;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
3.兽药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药前6个月申请换发。
4.兽药经营许可证的回收:兽药经营企业停业经营超过6个月或者关闭的。
5.未经执业兽医开具处方不得销售农业部规定实行处方药管理的兽药。
6.经营强制免疫兽用生物制品的单位,必须符合农业部的规定。
7.兽药生产或经营企业在全国重点媒体发布兽药广告,必须取得农业部批准的兽药广告审查批准文号。
8.在地方媒体发布兽药广告,必须取得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兽药广告审查批准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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