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惠州市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相信是很多备考执业兽医考试的朋友想要了解的事情,为帮助学员朋友们了解,指兽执业兽医网小编整理内容如下:
惠府办〔2007〕3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惠州市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农业局反映。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惠州市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兽医管理体制,促进我市畜牧业可持续发展,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6〕8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强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要求,提高兽医管理机构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改革完善基层动物防疫体系,促进全市动物卫生工作和养殖业的全面协调发展,确保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改革目标:按照健全机构、明确职能、理顺关系、统一效能的原则,建立职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兽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加强我市兽医工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市、县两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机构和兽医行政执法机构,统一规范机构名称,稳定和加强基层动物防疫机构建设。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建立健全兽医工作体系。
1.组建市、县两级畜牧兽医机构。
在市农业局畜牧兽医办公室的基础上组建市畜牧兽医局,为市农业局内设的副处级机构,配局长1名,由市农业局副局长兼任,不占市农业局领导职数。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由市农业局按程序报市机构编制部门审批。
各县、区的畜牧兽医机构继续保留,为赋予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
2.组建市、县两级动物卫生监督所。
整合归并现有市兽医卫生防疫检疫站和市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及其行政执法职能,组建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挂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牌子,承担动物疫病监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研究等技术工作。
整合归并现有县级动物检疫、监督等机构及其行政执法职能,组建县、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3.成立县、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整合归并现有县级动物防疫、动物疫病监测诊断室、动物产品质量监测室等机构和职能,成立县、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挂县、区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牌子。
4.稳定和加强乡镇畜牧兽医站建设。
各县、区要稳定和加强现有乡镇畜牧兽医站建设,充分发挥其动物防疫、检疫、动物防疫监督和公益性技术推广服务职能。各乡镇(办事处)畜牧兽医站加挂县、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分所牌子,作为县级兽医行政执法机构的派出单位,其人员、业务、经费等由县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
要健全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每个行政村配备一名动物防疫员,纳入村干部管理,其工作经费和劳务补助费由县(区)、乡镇两级政府(办事处)统筹解决。
5.市、县(区)、乡镇(办事处)三级兽医工作机构的人员编制,按照适应工作需要和加强机构履职能力建设的原则,在原有机构编制的基础上进行配备和适当增编,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市级兽医工作机构的定编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县(区)、乡镇(办事处)两级兽医工作机构的定编由县、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按市确定的原则核定。
(二)加强兽医队伍和工作能力建设。
1.逐步推行官方兽医制度。官方兽医是指经资格认可、法律授权或政府任命,有权出具动物卫生证书的国家工作人员。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逐步推行官方兽医制度。市、县两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要抓紧对现有兽医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全面提高其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对符合条件的,采取资格认可、政府任命等方式,将其纳入官方兽医队伍。
2.逐步实行执业兽医制度。从事动物疫病诊断、治疗和动物保健等经营活动的兽医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取得执业兽医资格。要通过成立兽医行业协会等方式,实行行业自律,规范从业行为,提高服务水平。医学教 育网搜|集整理
3.妥善解决干部职工福利待遇遗留问题。因实施兽医体制改革分流出来的兽医人员,依法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管理;对确认拖欠的工资、医疗费和社会保险费,由各级财政安排资金一次性付清。
4.切实加强兽医工作能力建设。要重视和加强兽医教育,保证人力资源储备,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加强兽医科学研究,完善动物疫病控制手段,建立健全风险评估机制,提高动物疫病防治水平。
(三)建立完善兽医工作的公共财政保障机制。
1.建立科学合理的经费保障机制。市、县两级畜牧兽医局、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乡镇(办事处)畜牧兽医站的人员经费按照国家公职人员标准实行财政全额预算解决,统一管理,分别纳入市、县两级财政预算。有关动物疫病的监测、预防、扑灭,动物产品有毒有害物质残留检测,以及其他畜牧兽医工作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纳入预算,及时拨付。其依法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额上交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2.加强兽医工作体系的基础设施建设。市、县两级财政要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充实、完善各级兽医工作机构的设备和条件,建设各级各类兽医实验室,提高动物疫病诊断、检测能力和生物安全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兽医工作体系是公共卫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和完善各级兽医工作体系,是保持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县、区,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统一认识,高度重视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把实施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来抓,确保全市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顺利进行和按时完成。
(二)精心组织,稳步推进。市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由市农业局牵头,会同市编办、财政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等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各县、区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县、区兽医行政管理机构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实施方案提出改革方案,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批。市级兽医工作机构的职能配置、人员编制方案和各县、区的改革方案原则上在2007年6月底前完成报批手续,市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在2007年10月底前完成,全市的改革工作在2007年底前全面完成。对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认真研究,及时处理,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和动物防疫、检疫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加强监督,严肃纪律。为确保按时完成各项改革工作任务,市将适时对各县、区的改革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不得利用改革之机突击提职、调动和评聘职称。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法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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